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xhxrsj/2024-00671主题分类:劳动就业发布机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2024-01-05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发布机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4-01-05

 一、政策内容

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扩岗补贴不得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重复领取

二、适用对象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23年1-12月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含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年7月份后、2022年7月份后教育部门移交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

三、操作流程

符合条件企业可通过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线上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或到经办机构窗口线下申请。经初审后,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可将资金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四、兑现时间

202312月31日前。

五、职责分工

由县人社局社保中心解释说明。

联系人:宋邦杰   联系方式:0316-867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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